文档详情

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检查评分表.doc

发布:2025-02-10约1.18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五:滕州市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检查评分表

附件五:

被检查学校地址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20分)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4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2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2

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2

因校方责任发生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传染病

预防控制管理

(30分)

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3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疫情报告网络

3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

有晨午检、消毒制度,并有记录

4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4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2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活动

2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4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索证,建立查验档案

2

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常见病

与多发病管理

(20分)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3

建立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2

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

2

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

3

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宣传活动

2

每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

3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2

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严格规范学生健康服务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学生群体服药

※※

公共场所

(30分)

学生食堂餐厅、超市、图书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等校内公共场所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0

应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卫生制度、卫生档案;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

应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复核审验手续

3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

应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3

室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3

应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噪声、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提供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

3

合计

※※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不合格

100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时间年月日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