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检查评分表.doc
附件五:滕州市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检查评分表
附件五:
被检查学校地址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20分)
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4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4
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2
有专职或兼职报告人
2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
2
每学年开展一次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演练
2
因校方责任发生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传染病
预防控制管理
(30分)
有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
3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疫情报告网络
3
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
2
有晨午检、消毒制度,并有记录
4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4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2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活动
2
寄宿制或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非寄宿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
寄宿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学校视规模设卫生室或保健室
4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索证,建立查验档案
2
因校方责任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
常见病
与多发病管理
(20分)
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
3
建立体检异常学生登记记录
2
建立体检结果向家长反馈制度
2
制定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计划、措施
3
开展预防近视专题宣传活动
2
每年实施1次学生健康体检
3
定期(每学期1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营养和慢性病预防知识教育和宣传活动
2
校医院、卫生所、卫生室、医务室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严格规范学生健康服务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学生群体服药
※※
公共场所
(30分)
学生食堂餐厅、超市、图书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等校内公共场所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0
应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卫生制度、卫生档案;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
应按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复核审验手续
3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
应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3
室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3
应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噪声、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提供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
3
合计
※※为关键指标,若该指标不合格,直接评价该校为不合格
100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检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