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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教辅人员安全责任状.doc

发布:2017-08-05约7.46千字共1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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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教辅人员安全责任状 篇一:禁止在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责任状 禁止在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责任状 为了切实减轻家长,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落实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蓝订滥发教辅资料的规定》精神,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问题,清河中学与全体在职教师签订以下责任状: 一、双方责任人: 甲方:清河中学 乙方:清河中学全体在职教师 二、双方责任: 甲方:清河中学对全体在职教师滥订教辅资料进行监督。 乙方:各签订责任状的教师对笨责任状负全责,并且按照责任状的目标,切实落实责任。 三、责任目标: 1、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荐、购买任何资料。 2、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禁教师与一些不法书商、书店或推销人员互相利用,强行或变相推销非法盗版资料。 3、严禁学年组、学科组、班主任与一些不法书商、书店或推销人员互相利用,强行或变相推销非法盗版资料。 4、严禁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等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资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和使用这种资料,从中获利。(凡是班级除统一购买的以外的资料占班级人数一半或一半以上的学校就要进行调查) 5、清河中学成立师德师风督查小组,负责调查监督。 四、对于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集体,已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惩罚: 1、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 2、情节严重的上报教体局。 3、三年内取消晋级评优资格。 4、申请有关部门没收其非法收入。 5、职称下调一级。 6、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7、此规定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清河中学校长(王 国 利 ) 乙方:清河中学教师 ( ) 2013 年 8月 25日 清河中学 篇二:秭归县实验中学安全责任书 秭 归 县 实 验 中 学 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及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 的指示,确实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校教育、 教学、后勤等各个环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构建安全工作网,各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工作职责, 实行安全工作问责制,特与各位科任教师签订本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科任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遵守法律和学校的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2、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侮辱学生。因体罚和侮辱而致学生伤害事故,当追究当事者 责任。 3、上课期间,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找学生谈话,要使学生始终在教师的管理范围之内。 4、合理安排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秩序,保障活动安全。一般不安排有危险性的教育教学活动。体育、 实验、活动课要预先强调安全事项,做好安全预案。及时消除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隐患,化解学生间、 师生间的矛盾冲突。适当处理活动中的伤害事故。 5、不得在中午和下午放学后留学生,保证学生按时离校。若有特殊情况,应有家长陪同或负责护送 学生回家。 6、在学校规定的上学期间之外,不得在校内外组织学生活动。有特殊需要的,需经校办批准,并全 权负责活动中的学生安全。 7、担任值日教师期间,课间到负责区域巡查,维护课间秩序。集合集会时,到指定的地方执勤,防 止学生拥挤而致踩踏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放学时督促所负责年级学生即时离校,护送学生安全 出校门。 8、学生旷课、退堂,科任教师有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的义务。对学生不正常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教 师有疏导、制止和告知班主任、家长的义务。课堂外,在校内外遇到学生冲突或有危险性行为,老师有 即时制止、并向班主任或政教处告知的义务。每位教职工有发现安全隐患后向学校告知和提出安全工作 建议的义务。 二、责任追究。 1、因未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当事人为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2、对于乱订教辅资料和有偿家教,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3、发生一次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并按 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教务主任签字: 教师签字: 秭 归 县 实 验 中 学 班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及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确实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校教育、教学、后勤等各个环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构建安全工作网,各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实行安全工作问责制,特与班主任签订本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班主任安全岗位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和规定,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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