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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普通高中新课程美术教学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
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课程
设臵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的任务,推进我区普通高中新
课程实验的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
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结合
我区普通高中美术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贯彻《标准》提出的新课程理念,以学生为本,面
向全体学生,着眼于学生的终身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注
重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尊重学生的情感
体验和情感表达。深刻领会按照学习领域、学科和模块三个层次
构建的高中新课程结构的深远意义。在教学中加强探究性学习、
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采用开放性、多主体的质性评价体系,促
进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发展。鼓励学生在感受、体验、参与、探
究、思考和合作等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基本的美术知
识与技能,使学生形成具有一定的美术技能与有益于个人和社会
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二)突出高中美术学科的特点。在课改实验中应力求体现普
通高中美术教育的培养目标,注重培养学生通过美术欣赏和实践,
成为具有一定审美能力的、有修养的公民。既要为学生提供不同
的美术基础知识和技能,发展美术方面的能力,也要培养学生终
身爱好美术的情感,为他们未来的人生规划提供帮助。
(三)以探索的精神和进取的态度进行课程改革实验,注意在
教学中积累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及时推广优秀的典型和经验、及
时反思、研究和解决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注意课程评价体系
的同步改革,为推广新课程打好基础。
二、课程目标
《标准》对美术课程目标的表述为: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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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参与美术学习活动,进一步学习美术知识与技能,运用观察、
想象、直觉和多种思维形式以及美术的方法进行艺术创造活动;
学会分析、评价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
美观念;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将美术语言运用于
研究性学习之中;养成对美术终身爱好的情感,提高美术素养,
热爱祖国优秀的文化,尊重世界多元文化。
(一)深入学习和理解造型语言,了解美术创作的过程与方法,
选用相关材料、技法或现代媒体创造性地进行表现、设计或制作,
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以及美化生活。
(二)学会描述、分析、解释、评价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的方
法,了解美术某一门类的特征和发展,获得有关的美术知识,理
解美术作品的文化含义和风格特征;陶冶情操,热爱祖国优秀的
传统文化,尊重并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三)学会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有关信息,认识美术活动与其他
学科的关系,以及与社会、自然的联系;发展想象力,促进思维
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学会用美术的方式或结合其他方式解决
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四)学会运用美术展示的知识和方法,有创意地展现美术学
习的成果,增强自我表达的意识,学会自我评价,学会评价他人
美术学习的成果;通过以视觉艺术为主的艺术交流,架起与他人
思想和情感沟通的桥梁。
三、教学内容
在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中,为了满足学生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