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规定修订.DOC

发布:2019-07-01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PAGE 3 ─ PAGE 1 ─ 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规定(修订) 校研发[2014]4号 第一条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及《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管理规定》,制订本工作规定,其目的是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出现的偏差,以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安排在第四学期六月进行。 第三条 考核评定等级: 硕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等。 A: 态度端正,实际完成工作量饱满,已取得一定成果。 B: 已完成一定的实际工作量,有望近期能取得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