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亮点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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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GB2805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亮点解读
2025年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25)(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将代替GB28050-2011(以下简称“2011版标准”),于2027年3月16日起实施。食品伙伴网对新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整理,供行业参考。
1、修订标准适用范围,增加计量方式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新标准明确“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如标示营养标签应按本标准实施”,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与GB7718-2025一致,标准适用范围增加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同时标准也明确特殊膳食用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范围及标示方式按照GB13432执行。
温馨提示:计量方式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注意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增加营养标签。
2、增加和完善部分术语和定义,更利于企业使用和消费者理解
新标准增加了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的定义,并给出了不同条件下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法;明确专用于营养标签标示的糖特指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之和;增加蛋白质、脂肪和脂肪酸的定义;增加份量参考值的定义。
温馨提示:生产经营企业应注意能量、碳水化合物、糖的计算或检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保标示准确性。
3、强制标示内容由“1+4”修订为“1+6”,增加提示语的标示要求
新标准明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和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与2011版标准相比,新标准将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和糖的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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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为强制标示内容,并明确规定应在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温馨提示:新标准修订了强制标示内容并要求在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新标准实施后,所有的预包装食品(豁免标示营养标签的食品除外)标签均需按照标准要求标示。
4、增加可选择标示营养成分,修订部分营养素的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营养素参考值(NRV)
新标准鼓励在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钙、铁、锌等营养成分;同时增加了可选择标示成分n-3多不饱和脂肪酸、ɑ-亚麻酸、
二十碳五烯酸(EPA)、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及其“0”界限值、修约间隔,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相应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
新标准修订了营养成分的名称、表达单位、修约间隔和0界限值,具体变化如下表:
营养成分
2025版修约间隔
2011版修约间隔
2025版“0”
界限值
2011版“0”
界限值
n-3多不饱和脂肪酸(或ω-3多不饱
和脂肪酸)
1毫克(mg)
/
≤20毫克
(mg)
/
α-亚麻酸
1毫克(mg)
/
≤5毫克
(mg)
/
二十碳五烯酸
(EPA)
1毫克(mg)
/
≤5毫克
(mg)
/
二十二碳六烯酸
(DHA)
1毫克(mg)
/
≤5毫克
(mg)
/
维生素A
1
1
≤10微克视
黄醇当量
(μgRE)
≤8μgRE
维生素E
0.01
0.01
≤0.20毫克
α-生育酚当
量(mg
α-TE)
≤0.28mgα-TE
维生素B12
0.01
0.01
≤0.10微克
(μg)
≤0.05μg
烟酸(烟酰胺)
0.1
0.01
≤0.3毫克
≤0.28mg
3
(mg)
镁
1
1
≤3毫克
(mg)
≤6mg
锌
0.01
0.01
≤0.10毫克
(mg)
≤0.30mg
新标准修订了维生素D、生物素、胆碱、锌、碘、硒、铜的营养素参考值,并删除了胆固醇的营养素参考值,具体变化如下表:
营养成分
2025版NRV
2011版NRV
维生素D
10μg
5μg
生物素
40μg
30μg
胆碱
500mg
450mg
锌
11mg
15mg
碘
120μg
150μg
硒
60μg
50μg
铜
0.8mg
1.5mg
胆固醇
/
≤300mg
温馨提示:新标准增加了多个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标示。同时调整了部分营养成分的“0”界限值和营养素参考值,企业应根据新标准的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5、允许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新标准允许采用图形、文字等方式对以下信息进行补充说明,具体为: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