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临时建设用地.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5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临时建设用地
2015年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临时建设用地。司法考试复习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很多考生已经开始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的征程,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考复习基础讲义,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临时建设用地是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其与一般建设用地相比,用地时间短,审批手续相对简便。
1.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法律敎育 网
2.临时建设用地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对临时建设用地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1)必须按照临时使用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3)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资料来源:法律教育网——法律教育网提供更多免费资料下载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