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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及补办流程(试行).doc

发布:2017-08-26约1.46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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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及补办流程(试行) 一、学生证是我校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也是享受国家有关优待政策的有效证明,每个学生必须妥善保管,谨防遗失。 二、新生入学后,经复查符合入学条件者,准予注册。学生证由学生处统一发放,须加盖钢印后方为有效。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交学生证,由学院统一至教务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加盖“注册专用章”后,学生证方为有效。 三、学生证不得涂改、转借、抵押,如若违反的,按下列各款处理: 1、擅自涂改过的学生证一律作废; 2、持证人将学生证转借他人引起的后果,追究转借者的责任; 3、持证人如将学生证对外抵押,责任自负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学生证上乘车区间填写的车站名以家庭所在地最近车站为限,父母不在同一地时,可由学生自行确定一乘车区间,但中途不得更改。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因家庭地址变更,需变动乘车区间时,必须由家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经学院、学校批准后,方能办理变动乘车区间手续。 五、学生证补发办法: 1、遗失学生证的学生,须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经辅导员签注意见、学生处审核盖章后至财务处缴费,凭缴费凭证及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至校办加盖钢印。 2、补办学生证须按规定缴纳工本费5元,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补发一次。补办学生证后,如原证已找回,应立即交还学生处(404)注销,凡发现携有两个学生证者,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补办学生证的工本费不予退还。 3、若更换已损坏的学生证,需持损坏证件至辅导员处申请办理。 4、补发学生证时间安排在学校统一上班时间,其他时间一概不办理。 六、学生毕业、退学、休学、转学或因其它原因注销学籍离校者,应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处,如有遗失须缴纳罚金。 本条例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处。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 附件1: 上海建桥学院补办学生证工作流程 ?(自2012年5月起施行) 需补办学生证到处主页下载补办学生证申请表↓ 补办学生证的学生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中的有关内容↓ 至辅导员处领取一寸照一张(集体采集,蓝底,带有编号、姓名的照片) ↓ 辅导员审核学生所填写的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持申请表到↓ 持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到财务处缴费↓ 持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及缴费凭证至校办(516)盖钢印 ↓ 补办完毕后,↓ 非本地生源需补办火车票优惠磁条者,持补办申请表及新办理的学生证至后勤 (402)贴磁条 附件2: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院 / 系 专业班级 学 号 学 制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乘车区间(非本地生源填写) 上海 -- 家庭所在地 申请项目 1、补证( )2、换证( )3、补卡( )4、站点更改( ) 申请原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乘车区间是否属实): 情况属实,同意补办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经审核,同意补办 审核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站点更改须凭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表格,交辅导员处审核并领取1张一寸标准照片; 申请人存在贷款、缓交学费情况的,须至学生处406施老师处开具缓交证明后,方可至学生处40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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