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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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 家级大学生创新创 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 2012]5号’)等文件精 神 ,加强大学生创 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
第一章 项目内容
第一条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l.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撰写创新实验报告。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等工作,撰写创业总结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成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撰写创业实践报告。
第二章 申报要求
第二条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向全体全日制在校生申报,逐步实现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
1.申请者必须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2.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学生,仅限团队;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三、四年级学生,仅限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第三条 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负责项目自主设计、自主完成、自主管理。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项目在计划期内完成。 、
第四条 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主持2个及2个以上的项目,但可参加其他项目。
第五条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选定或项目申报所在系部配备。第一指导教师为项目指导责 任人,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具有行业背最或者具有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的任务:指导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对项目开展中 的各环节给予及时指导,检查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督促学生按计划实施并及时提交各项报告;为学生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协调和组织支持,如协调实验室开放、 组织社会实践调研等;指导和监督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至少1名,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名,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校内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省级及以上项目不超过3项。
第七条 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究成。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科研处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 各系部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项目的申报、初审、立项推荐、中期检查和指导管理等具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落实材料汇总、资料归档、变更报备、经费核定等具体事宜,以及与科研处的联络工作。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项目立项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管理。校级面向全体学生个人和团队, 项目数不限。原则上校级项目的2/3推荐省级立项,省级项目1/3推荐国家级立项。
1.校级项目立项
各系部根据学院发布的通知,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并将立项项目汇总表报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备案(必要情况下进行实地考察),发布校级项目立项文件。
3.省级、国家级项目立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各系部在校级项目中择优逐级推荐。各系部提交项目推荐材料,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推荐意见,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项目实施
以:i-kjj l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 经所在系部及科研处审核通过,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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