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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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至9月15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绘制的普查小区图 建立了《户主姓名底册》 户口整顿期间填写的表1-6 确保普查区——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2010年10月31日晚前在本普查小区(长期)居住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不包括因出差、旅游等在境内短暂停留或者在境内享有外交或者零时豁免权的境外人员)。 第二种情况:增加户 2-2、如果登记长表的户内发现其他住户,要进行判断:符合长表调查户的登记长表,否则登记短表(或境外人员表),并将相关内容补填到《底册》最后位置, “户编号” 按顺序排在该普查小区的最后位置。 例二: 《户主姓名底册》中有户主“王明”一户,户编号为“078”,登记时发现该户中还有李强一户。 第三步,李强户作为单独一户登记,在《户主姓名底册》 最后的位置填写李强户的相关信息 第四步, 若王明户为登记短表的户,则李强户也登记短表;若王明户为登记长表的户,则看李强户是否符合长表调查户条件,符合就登记长表,不符合则登记短表(李强户若有境外人员,则相应登记境外人员表) 1、减少的户,其“户编号”作废 2、增加的户,如果是非特殊户,其“户编号”在底册最大户编号(600以下)后顺延;如果是特殊户,其“户编号”按“600以上”的顺序填补在底册最后 黑色签字笔(0.5毫米)填写。 禁止使用钢笔、铅笔和圆珠笔。 注意: 不得使用橡皮涂擦,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签字笔尖要保持圆润、书写流畅,防止晕染、划破或戳破普查表。 跳填和限填:注意箭头、注意年龄 强 调 一户超过普查表最大人数时 - 增加的普查表只填写本户地址、户编号和按人填报项目,以及表底张数,不填写其他户项目; -增加的普查表上的户编号和第一页一致 圈填项 --有标准答案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每个问题圈填一个标准答案。 填写项 --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阿拉伯数字据情填写。 项目包括: 姓名、民族、普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 出生地、五年前常住地、行业和职业。 填写要求: 填写简体字,严禁使用繁体,要求书写工整,避免草书 汉字大小适中,避免过小或者过大,在汉字框内填写时严禁写出框外 一定要认真填写,尽量减少填写错误 (1)圈填错误 应将错填序码连同该项文字答案用双横线划去,然后据情圈填正确的选项。 (2)数字书写错误 数字框外的数字书写错误,应用双横线划去,在划线的上方另行填写。 (3)文字书写错误 汉字框外文字书写错误,横着书写的,应用双横线划去,在划线的上方另行填写。竖着书写的,用双竖线划去,在划线的右侧另行填写。 汉字框内文字书写错误(姓名),用四横四竖划去,在下面空白格重新填写,写不全的填写在下面空白处,“姓”“名”顺序要正确。 文字书写错误的修改示例(一) 文字书写错误的修改示例(二) 1、对“代码项”编码——是几填几 3.对“填数项”编码——填几编几 4、文字填写项的填写 1. 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禁止使用钢笔、铅笔和圆珠笔。 2. 对错误编码,不得使用橡皮擦、胶带粘,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等方法修改。 3. 普查人员要保护好普查表(不要卷边、折角、受潮、淋雨等),保持普查表的整洁,不要折叠、污损普查表(特别是对定位点、数字/汉字框) (二)数字的书写要求 一律用阿拉伯数字“0 1 2 3 4 5 6 7 8 9”填写。 坚持以下原则: -宜大不宜小 -上下左右写满数字框 -不能写出数字框 -避免断笔连笔 示例: 不要太小 位置要居中 不要相连 要一框一字 不要对字体进行修饰 不要超出编码格 1、数字靠右、高位补零、高限填写 区分:不需填报的项目不编码,不补“0” 4、对“全户死亡”的户,户编号为“999” 四、编码的修改 数字码:三横两竖 汉字码:四横四竖 各种普查表修改数量限制 ——不得影响光电录入,谨慎! 用“三横两竖”划掉编码格,在格上方相应位置改正。不得使用橡皮涂擦,严禁使用涂改液或贴条。 五、编码工作的复查 不要忘记普查表长/短表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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