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572-2023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docx
ICS03.100CCSX0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572—2023代替DB36/T1572-2022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
Foodsafetyriskpreventionandcontrolindex
2023-04-24发布2023-04-24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6/T1572-2023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1
5指标体系 2
6综合评价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评价细则 5
II
DB36/T157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6/T1572-2022《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与DB36/T1572-202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5章评价指标体系相关内容;
——修改了附录A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评价细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余颐、黄军根、林琼、刘涛、聂少平、殷军艺、刘小铁。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22年首次发布为DB36/T15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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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1572-2023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委托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的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6/T1280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Foodsafetyriskpreventionandcontrolindex
由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两方面构成,用于衡量相应行政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的综合指数。
3.2
管理人员Managementpersonnel
全省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中专职或兼职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内设其他部门(如采购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检验部门)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厨师长等。
[来源:DB36/T1280-2020,3.3]3.3
监管人员Supervisor
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中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的人员。[来源:DB36/T1280-2020,3.3]
4基本原则
2
DB36/T1572-2023
4.1客观公正
应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优化评价过程、统一评价方法、确定评价结果。
4.2突出重点
应统筹考虑各项评价内容,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科学选择评价指标,对评价指标进行优化整合和有机融合,完善评价体系。
4.3问题导向
应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指引,通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集中力量和有效资源攻坚克难,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4.4注重实效
应以简明、可量化、可验证为基准,评价结果应具有可比性,能够为风险防控评价提供依据,指导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5指标体系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指标体系见表1。
表1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2项)
二级指标(20项)
三级指标(38项)
企业主体责任
管理人员设置及考核
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置率。
在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通过赣溯源或查安康APP考核总体合格率。
农批市场检验机构建设运行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室设置率。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室达标率。
农批市场赣溯源注册使用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赣溯源注册指数。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赣溯源运用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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