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174(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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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
施工技术规范
SL 174-96
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出 版 社
1996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
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 174-96的通知
水科技[1996] 379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各水利水电工程局、勘测设计院,武警水电指挥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建设司主持,以中国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局为主编单位修订的《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 SL174-96。原标准SDJ82-79同时废止。
本标准自1996年9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建设司,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目 次
1 总则
2 施工准备
3 造孔
4 泥浆
5 墙体材料及其施工
6 墙段连接
7 槽孔内钢筋笼及埋设件
8 特殊处理
9 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
1O 施工记录和观测工作
附录 A 术语
附录 B 主要图表格式
附加说明
1 总 则
1.0.1 《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以下简称防渗墙)施工的技术准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松散透水地基或土石坝坝体内深度小于7Om、墙厚60~10Ocm防渗墙的施工。深度或厚度超过上述范围,应通过试验做出补充规定。
1.0.3 防渗墙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凡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还应遵守现行的有关标准。
2 施 工 准 备
2. 0. 1 发包单位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初设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详图阶段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防渗墙中心线处的勘探孔柱状图和地质剖面图,勘探孔的间距不宜大于20m;
(3)墙体材料的性能指标;
(4)水文气象资料;
(5)造浆粘土的产地、质量、储量、开采运输条件等资料;
(6)施工中应使用的标准以及有关的其它文件。
2.0.2 防渗墙中心线处的地质资料,应对下列项目作较详细的描述:
(1)覆盖层的分层情况、厚度、颗粒组成及透水性;
(2)地下水的水位,承压水层资料;
(3)基岩的地质构造、岩性、透水性、风化程度与深度;
(4)可能存在的孤石、反坡、深槽、断层破碎带等情况。
2. 0. 3 施工前在发包单位或监理单位主持下,设计单位应向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有关技术要求。
2.0.4 承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及招标文件施工。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 0. 5 重要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在地质条件类似的地点,或在防渗墙中心线上进行施工试验,以取得有关造孔、固壁泥浆、墙体浇筑等资料。
2. 0. 6 建造槽孔前应修筑导墙,导墙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当地基土较松散时应采取加密措施,其加密深度以5~6m为宜。
2.0.7 钻机轨道应平行于防渗墙的中心线,地基不得产生过大或不均匀沉陷,轨枕间应填充道渣碎石。
2.0.8 倒浆平台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其下可设置块石垫层。
2. 0. 9 临时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并应确保雨季施工的可靠性。
3 造 孔
3.0.1 防渗墙的中心线及高程,应依照设计文件,根据测量基准点进行控制。
3.0.2 划分槽段时,应综合考虑地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施工部位、造孔方法、机具性能、造孔历时、混凝土供应强度、墙体预留孔的位置、浇筑导管布置原则以及墙体平面形状等因素。
合拢段的槽孔长度以短槽孔为宜,应尽量安排在槽深较浅、条件较好的地方。
3.0.3 确定孔口高程,需考虑:
(1)施工期的最高水位;
(2)能顺畅排除废浆、废水、废渣;
(3)尽量减少施工平台的挖填方量;
(4)孔口应高出地下水位2.0m。
3.0.4 防渗墙造孔工艺应根据地层情况、钻机类型和其它施工条件选择钻劈法、两钻一抓法或抓取法等。
3.0.5 使用钻劈法造槽孔,应注意:
(1)开孔钻头直径必须大于终孔钻头直径,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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