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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2017年11月.DOC

发布:2017-10-27约4.04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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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一)农村居民;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四)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乡居民原则上以为单位参保缴费,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月至月,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应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 普通人群缴费标准180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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