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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
引》,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暂行办法。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负责人。
1、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
理提出全面和系统的培训计划,报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3、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每工作日上午 8:30前、下午 17:00前负责搜索新闻
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浙江省证监局最新规定、监管动态和其他公司可学之处及案例警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每工作日 9:00前将上述内容以电子文件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及相
关领导,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建立规范的媒体监测日
台帐。
二、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下简称“特定对象”)到
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的接待规定。
1、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特定对象的接待工作。
2、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3、特定对象只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员进行交流或沟通;特定对象如
果要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外人员进行交流或沟通,必须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
排或指定;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排或指定,公司其他人员不得与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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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进行沟通或回答问题;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安排或指定人员与特定对象进行
沟通或回答问题时,必须有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员在场,并与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人员做好记录工作。
4、特定对象如自找公司其他人员,公司其他人员第一时间将其引致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或告知其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5、公司接待室或会议室为公司接待特定对象指定场所,公司办公室协助做
好包括引领特定对象到接待室或会议室、现场沏茶等工作;公司接待人员不能在
非指定场所接待特定对象。
6、公司接待特定对象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其中一人为接待者,另一人为
记录者;一人不能单独接待特定对象(由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员出差,使现场
接待人员不到二人时,公司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其他部门人员参与做
好接待的记录工作)。
7、特定对象要求参观公司生产现场时,按公司有关安全等管理规范, 走固
定参观路线,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
8、公司人员不得收受特定对象的礼物、接受特定对象的吃请等,否则,按
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9、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要求特定对象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
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应认真核查特定对象知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如发现其中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并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告进行说明。如发
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时要求其
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在此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证券。
10、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特定对象接待的《承诺书》、《接待记录》等文
档整理和保管及台帐工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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