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伙人合同范本.docx
超市合伙人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
甲方(合伙人之一):【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乙方(合伙人之二):【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丙方(合伙人之三):【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鉴于甲方、乙方和丙方(以下简称“合伙人”)拟共同投资经营一家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目的
合伙人共同投资经营超市,旨在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名称为:【超市名称】
经营场所位于:【详细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至【合伙期限】年,即从【合伙开始日期】至【合伙结束日期】。
第四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出资比例】%。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出资比例】%。
3.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金额】元,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出资比例】%。
4.合伙人的出资应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出资期限】日内足额缴纳。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
2.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也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
3.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利润分配时间】日内进行分配和分担。
第六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对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享有同等的权利。
2.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如增加或减少出资、合并、分立、解散等,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可以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七条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与原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应提前【提前通知时间】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退伙时,其出资额按照合伙企业当时的净资产价值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结算方式】。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解散;
(3)合伙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其他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
2.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清算人确定时间】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清算报告提交时间】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会计与审计
1.合伙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伙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会计报告时间】日内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3.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十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对合伙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2)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
(3)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4)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资;
(2)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
(3)为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保守合伙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