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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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学习贯彻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行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其简介见附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1年7月12日发布了《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1093-2011,以下简称《规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结合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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