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阳供电段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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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路局沈阳供电段
沈供安发【2011】9号
沈阳供电段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根据《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09〕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10〕168号),结合我段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2条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
⑴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⑷接触网大修作业。
⑸影响列车正常运行的电力施工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是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前后均须满足列车正常运行条件,不得限速。
接触网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⑴检调接触网悬挂。
⑵检调(更换)软横跨。
⑶检调锚段关节。
⑷检调(更换)中心锚结。
⑸检调线岔。
⑹检调(更换)分段绝缘器。
⑺检调(更换)分相绝缘器。
⑻检调(更换)电联结器。
⑼检调(更换)支撑定位器。
⑽测量导线磨耗。
⑾检修隔离开关、避雷器及引线。
⑿检调正馈线、供电线。
⒀检调、安装接触悬挂、支撑装置上的设备标志、号码。
⒁车梯巡检。
⒂轨道吊车立杆、拨杆。
⒃安装、改造软横跨。
⒄清扫、更换、安装绝缘子。
第3条 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一般指安全保护区内,特殊情况由铁路局施工主管部门确定,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4条 营业线、临近营业线牵引供电、电力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部门严格执行《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阳供电段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哈大线接触网检修工艺》、《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电力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铁力电力设备安装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5条 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 施工等级划分及例会组织
第6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包括:
(1)京哈、沈山、沈大线封锁(含区间正线或车站咽喉道岔,以下同)5小时及以上。
(2)京哈、沈山、沈大线,进行大型换梁或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3)沈阳西、沈阳南、金州站施工,降低改编能力6小时以上。
(4)沈阳、沈阳北、大连站施工,影响到发线能力6小时以上。
(5)京哈线沈兰段、沈山、沈大线公铁立交桥、接触网等施工,同时封锁上下行区间正线1小时(运行图中有自然施工天窗时除外)以上。
(6)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新线引入、区间拨接线路、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Ⅱ级施工包括:
(1)京哈、沈山线封锁区间3小时及以上(京哈线秦沈段4小时以上)
1.Ⅰ级施工例会由铁路局组织召开,段长参加。
2.Ⅱ级施工由局运输处组织召开,主管段长参加。
3.Ⅲ级施工例会由车务段(直属车站)负责召开,施工负责人及有关技术、安全人员参加。
参加例会人员要汇报施工准备情况、作业程序、影响范围及安全措施,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及安全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Ⅲ级以上及影响范围较大的站内施工,还须采取挂图方式说明。施工例会后,车间还应召开施工准备会,进一步落实工序组织、人员分工等准备工作。
第三章 施工的组织领导
第9条 施工领导小组的组成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供电段成立施工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
组长:主管段长
副组长: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
成员:施工专职、检修专职、安全专职
各车间也相应成立施工领导小组。
2.段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⑴负责供电段年度和月度施工轮廓计划的编制。
⑵掌握重点施工进度和月度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月度施工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月度施工计划的调整意见。
⑶负责考核各类施工天窗的利用和兑现率。
⑷检查指导本单位施工和天窗修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车间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⑴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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