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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新永木材加工厂年产木板170吨项目建设项目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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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新永木材加工厂年产木板170吨项目

一、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店上村富康街西区23号,项目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418.85、北纬38°2116.09。项目东侧、北侧为空地,西侧为木板厂,南侧为乡村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410m处的店上村。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项目总占地面积525m2,建筑面积240m2,建设生产车间1座,办公室1座,购置断料锯、多片锯、单片锯、修边锯等设备,建成后年产木板170吨。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

二、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下水:区域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内主要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保护目标。

三、工艺分析:

1、断料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外购进厂的不同长度,不同形状的废旧木材,生产时,首先按照一定的尺寸规格要求,利用断料锯对废旧木材进行断料。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

2、切割

将断料完毕后的木条通过多片锯,切割成不同规格或不同厚度的板材,部分要求不高的木板通过单片锯进行切割即可。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

3、修边

经多片锯切割后的板材,因厂家要求,还需利用修边锯对板材四周进行修边、打磨。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

4、打包成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人工打包,等待外售。

四、项目安全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048m3/d,水质简单,水量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非绿化季节按照2个月进行核算,厂区设防渗蓄水池,蓄水池容积4m3,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作农肥。

(2)废气:项目在断料、切割、修边工序中产生木质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木质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10%的木质颗粒物约为0.015t,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03kg/h,经预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断料锯、多片锯、单片锯、修边锯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级值为70~95dB(A)。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加工车间门窗密闭隔音;再经过距离衰减后,降噪值达25dB(A)以上,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5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木条及木制边角料及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产生量为0.128t/a,废木条及木制边角料产生量为130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a,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店上村富康街西区23号,项目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418.85、北纬38°2116.09。项目东侧、北侧为空地,西侧为木板厂,南侧为乡村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410m处的店上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工程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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