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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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工作任务分解表
指标
类别 指标 评分标准考核方法 常规管理() 1、1、 2、办学行为(5分) 1、学生学籍管理不达标扣1分;2、中小学校作息时间不规范或在节假日补课,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满1分;3、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划片入学或举办重点班、招收择校生,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满1分;4公办高中招择校生或复读生,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满1分;5、中小学校乱收费、乱发教辅到资料,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满1分。 根据现在考核、群众座谈、业务处室工作台账综合评分。 基教科
计财科
沈培军
刘端文
潘智勇
马建武
3、 党办
纪检办
法规科 何世兴
陈长全
姚守义 庹明国
岑红鹰
汪 强 4、 5、 重要工作() 7、义务教育(8分) 基教科
计财科 沈培军
刘端文
潘智勇
马建武
8、学前教育(5分) 1、 沈培军 潘智勇 9、素质教育(10分) 1、 体卫艺科
基教科
教师管理科
法规科 刘端文
沈培军
张西庆
姚守义 邵志义
潘智勇
胡晓钟
汪 强 10、职业教育(8分) 1、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不含技校),以普职比例60%为基准,职业教育所占比例每减少5%扣0.5分,扣满4分;2、未完成中职资源整合的,扣1分;3、没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扣2分,4、中职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扣1分。 根据现场考核、文件资料、群众座谈、实地走访、业务处室工作台账综合评分。 职成教科 戴 静 乔星明 11、招生统筹(5分) 1、 12、教育督导(5分) 1、 督导办 王校水 王稼祥 13、教师队伍建设(10分) 1、未按省确定的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或未及时补充配备中小学教师,以县为单位扣0.5分,扣满2分;2、未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双向交流机制,以县为单位扣0.5分,扣满2分;3、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未按时兑现,以县为单位扣0.5分,扣满1分;4、农村教师安居房、周转房未完成年度目标,以县为单位扣0.5分,扣满2分;5、教师培训工作不落实或资格评审、认定工作不规范,每发生一起扣0.5分,扣满1.5分;6、教师参加家访人员未达到100%或学生家庭家访未达到100%,扣1.5分。 根据现场考核、文件资料、群众座谈、实地走访、业务处室工作台账综合评分。 人事科
教师管理科
计财科 张西庆
刘端文 徐凤阳
胡晓钟
马建武 14、教育经费(10分) 1、 计财科 刘端文 马建武 15、教育宣传(4分)1、 根据媒体报道、文件资料、业务处室工作台账综合评分。 局办 戴 静 郑毅 加分
项目
(10分) 1、教育工作受到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加3分,受到省教育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加1分;2、教育改革经验在全国会议上发言加3分,在全省年度工作会议上发言加1分;3、教育工作得到中央和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加3分;4、获得“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二等奖以上加1分。合计加满10分。 根据现场考核、有关报表、业务处室工作台账综合评分。 局办 戴 静 郑毅 一票否决项目 1、辖区系统内发生不规范办学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2、市州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辖区系统内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的;3、辖区系统内发生严重校园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上述情况,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评选“优秀”资格。 根据业务处室工作台账综合确定。 基教科
纪检办
法规科 沈培军
陈长全
姚守义 潘智勇
岑红鹰
汪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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