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值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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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勤 请 假 制 度
1、各办公室、股站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进行考勤,每月的考勤结果于次月5号前报场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核,分管领导进行核查和监督),作为考勤奖及年终考核评奖的依据之一。
2、在报考勤中,因公出差应注明出差事由和天数,各股室负责人报考勤天数严格按照事实填写,如有虚假天数,每虚报一天,扣除当事人虚报天数,还应处罚报告负责人的相应天数的奖金。
3、各部门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遵守请销假制度,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撤离工作岗位或任意不上班,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奖金50元;三天以上者(含三天)扣除年度奖金50%;全年累计15天以上者(含15天)扣除全年奖金并给予待岗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但必须履行电话请假,请假手续在销假或者月底前及时补上。
4、因病因事需做到请假。三天以内由带班领导批准; 基层管护站人员两天之内由站长同意并签字后护林股长批准,超过两天由带班领导批准;全体人员请假超过五天由场长批准。请假必须填书面请假单,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回岗后要及时向带班领导销假。
5、在值班期间,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病假期间不发奖金,并按累计计算,全年累计病事假超过15天的(含15天)扣发年终平均奖金的一个月,如当月超过15天者除不享受当月奖金外,还应按上述条款扣除年终奖金。缺勤一天扣出勤奖20元,出勤奖励扣完为止。
6、 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内,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采取互换的办法解决,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擅离者按旷工处理,值班人员(特别是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处理完日常事务,作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场长汇报并做好处理工作。
二O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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