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办法.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实验小学教学专用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使用学校配置的教学专用笔记本电脑,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使用对象
自2009年11月10日起,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前提下,按照《实验小学教学专用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已经领取并正式享受管理使用实验小学配置的教学专用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教师。
二、管理使用者义务
由学校配置的教学专用笔记本电脑,自教师领取之日起享受管理使用权,并由领取者本人保管使用和维护,其日常维护维修费用、安全均由其本人承担。
享受学校配置的教学专用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权的所有教师,必须积极主动的自带已经领取的笔记本电脑,接受学校不定期组织的计算机教学技能“课余培训”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