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201-1996车间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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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车间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Gs16201一1996
Healthstandardforcarbondioxideintheairofworkplac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最高容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生产和使用二氧化碳的各类企业。
2 卫生要求
车间空气中二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为18000mg/m3(10000ppm或100),
3 监督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蚌埠医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国钦、冯宝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04一03批准 1996一09一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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