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669-199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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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669一1996
前 言
根据公安部 《1992年消防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要求,参考国内外相关标aut规范制订丁
本标准。
鉴于目前国内低压形式贮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还正处于开发研制阶段,所以本标准只规定了高
压形式贮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其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而低压形式贮存的二氧化
碳灭火系统可部分参考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的一些性能参数主要是参照ISO/DP8476((二氧化碳和卤代烷灭火系统部件》,ISO6183《消
防保护设备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和安装规范》,BS5306Part4:1986室《内灭火装置和设备)}(二氧化
碳系统规范),NFPA1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GB501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内外标准规
范制订的,性能参数与我国现行国家规范完全一致。
本标准是首次制订,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1993以及GB/T1.22-1993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至附录H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南京消防器材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炳先、迟立发、刘连喜、姚效刚、王占军。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1316669-1996
General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components
ofcarbondioxidefireextinguishingsystem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容器、容器阀、喷嘴、驱动器、选择阀、单向阀、集流管、连接管等
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形式贮存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795-89 卤代烷灭火系统 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796-89 卤代烷灭火系统 喷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998-82 低压电器 基本试验方法
GB4715-93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4716-9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4717-93火灾报替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5099-85钢质无缝气瓶
GB5100-85钢质焊接气瓶
GB14103-93 卤代烷灭火系统 选择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4104-93 卤代烷灭火系统 单向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1充装密度
贮存容器中二氧化碳的质量与该容器容积之比,kg/m,
3.2 最大工作压力
将容器充装二氧化碳后,并置于下述二种温度中的较高者,此时容器中的平衡压力。
a)490C;
b)制造厂推荐(或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
3.3 驱动器
启动容器阀使其释放二氧化碳灭火剂的执行机构。
国家技术监普局1996一12一18批准 1997一06一01实施
GB16669一1996
4 性能要求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除喷嘴外各部件的工作温度界限为。℃至49`C。当设计工作温度超过这个界
限时,应在各部件上作永久性标记,标出其工作温度界限。
4门 容器
贮存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压力容器应是可重复充装的钢质无缝容器,贮存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是
钢质无缝容器,亦可用钢质焊接容器。
4.1.1材料
钢质无缝容器材料应符合GB5099-85第2章的规定,钢质焊接容器材料应符合GB5100-85中
第4章的规定。
4.,.2 主要参数
4门.2.1 基本尺寸
除特殊要求外,钢质无缝容器的容积和直径应符合GB5099-85中表2的规定,钢质焊接容器的
容积和直径应符合GB5100-85中表1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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