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GB 16281-1996有线火警调度台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pdf

发布:2017-07-26约4万字共2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16281-1996 有线火警调度台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wired fire alarm dispatching consol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有线火警调度台、中队火警台、企业火警调度台(以下简称 火警调度台)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队伍通信指挥中心安装的有线火警调度台,中队通 信室中安装的中队火警台,也适用于工矿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安装的企业火警调度 台。 2 引用标准 GB 156 额定电压 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 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 :冲击试验方法 GB 6113 电磁干扰测量仪 3 术语 3.1 火警中继门 火警调度台中与市内电话局交换机119 用户连接的中继门。 3.2 普通中继门 火警调度台中与市内电话局交换机普通用户连接的中继门。 3.3 专线用户门 火警调度台中与用户电话机连接的直通用户门。 3.4 中队用户门 与消防中队的中队火警台连接并由有线火警调度台馈电的直通用户门。 4 产品分类 4.1 按其使用场所可分为 4.1.1 专供公安消防支(大)队通信指挥中心使用的有线火警调度台。 4.1.2 专供公安消防中队通信室使用的中队火警台。 4.1.3 专供工、矿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使用的企业火警调度台。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4-05 批准 1996-11-01 实施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GB 16281-1996 5 技术要求 5.1 基本参数 5.1.1 火警调度台容量可优先选用: 4 门;8 门;16 门;50 门;100 门。 5.1.2 工作电压 火警调度台的交流工作电压应为 +10 ;直流工作电压应符合国家标准 220 % V −15 GB 156 《额定电压》的规定,可优先选用:24V ;48V 。 5.2 整机性能 5.2.1 有线火警调度台应具有火警中继门、普通中继门、中队用户门、专线用户 门。 5.2.2 中队火警台应具有火警中继门、普通中继门、专线用户门。 5.2.3 企业火警调度台应具有火警中继门、普通中继门、专线用户门。 5.2.4 火警调度台应具有不少于两条的通话绳路。 5.2.5 火警中继门和普通中继门应能与相应城市的电话局连接。 5.2.6 火警调度台对每路火警中继线路故障(短路、断路)应具有自动或手动控 制巡检性能;故障时能发出明显的声、光信号,声信号延时10s 后自动停止,光 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保持;在故障期间不影响无故障线路正常受理火警。 5.2.7 在受理火警期间,非火警中继用户门呼入时均不得发出音响,但呼入灯应 亮。 5.2.8 火警调度台应能与电话局配合具有火警反查号功能。 5.2.9 火警调度台与各门间有下列操作功能。 5.2.9.1 火警中继门、普通中继门、中队用户门、专线用户门中任一门呼入,调 度员摘机应答时,火警调度台应具有符合表1 规定的基本功能。 5.2.9.2 调度员呼叫普通中继、中队用户、专线用户中任一门时,各用户摘机应 答时火警调度台应具有符合表2 规定的基本功能。 5.2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