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编号:CNCA—01C—010:2007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低压电器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2007-08-01 发布 2007-08-15 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1. 适用范围3
1.1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3
1.2 本规则不适用的产品范围3
2. 认证模式3
3. 认证的基本环节3
3.1 认证的申请 3
3.2 型式试验 3
3.3 初始工厂检查 3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
3.5 获证后的监督 3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3
4.1 认证申请 3
4.2 型式试验4
4.3 初始工厂检查6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7
4.5 获证后的监督8
5 认证证书10
5.1 认证证书的保持10
5.2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11
5.3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11
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12
6.1 基本要求12
6.3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12
6.4 加施方式12
6.5 标志位置12
7 收费12
附件 1 申证单元划分原则 13
附件 2 检验项目(依据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样品规格和数量 1
附件 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6
附件 4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及变更要求 10
附件 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2
附件 6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3
1. 适用范围
1.1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 GB7251.1-GB7251.5、GB/T15576 标准所
覆盖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包括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母线干线
系统(母线槽)、配电板、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电缆分线箱、无功功率
补偿装置等。
1.2 本规则不适用的产品范围
本规则不适用于有各自相关标准的单独的元器件及自成一体的组件,
诸如电机起动器、刀熔开关、电子设备等。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 认证的申请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