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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细则_0.doc

发布:2016-08-02约2.61万字共3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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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细则 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有效推动部门员工各项工作,通过绩效管理让员工有计划、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真实、有效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或其它主观因素影响最终考核结果。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对主管及以下人员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组成 1.通用考核(占比20%):主要考核公司规章制度遵守情况、 出勤状况、工作态度、团队精神等内容(详见附一:绩效考核表), 通用考核内容每月相对固定不变。 2.工作任务考核(80%):主要考核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工 作计划中主要内容完成进度、质量及完成率进行考核。 五、考核周期 部门考核为一月考核一次。 六、考核分值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通用考核占20%,工作任务考核占80%。 七、考核方式 部门考核采用逐级考核的方式,如经理对主管考核,主管对基础 员工考核。若无上级主管,直接由经理考核。 八、工作任务考核操作流程 1.制定月度工作计划。 部门一般员工每月30日前制定好个人下月月度工作计划并提交给部门主管(无上级主管的,直接提交经理),主管审核月度计划是否全面完整并适当修改。主管的工作计划须提交经理。 2.工作计划转化为可考核的目标。 主管(或经理)将员工工作计划内容进行定量或定性,并根据每 条计划内容的重要程度配比一定的分数,填写评分标准,添加到《绩效考核表》 3.考核目标确定并备案 部门员工考核目标确定后,部门将《绩效考核表》考核信息反馈给员工,并提交一份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4.执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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