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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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和《关于本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X建管联﹝2014﹞352号)精神,在两年治理行动期间,在我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本区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发包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使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部门职责
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区建筑管理署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的日常巡查,参加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各街镇、工业区和XX新城城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项目的检查指导,配合区建设交通委深入推进“严厉打击XX区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三、工作计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1月)
1.区镇两级建设管理部门和城建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组织我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01号),指导、监督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企业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将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整理后报区建设交通委建筑业管理科。
2.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督促建设项目的专业承(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负责汇总本单位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自查自纠表。
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自查自纠表中要明确本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凡是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要在自查表中详细写清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逾期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自查表的单位,将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和单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4年12月至2014年6月)
1.定期检查。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建设主管部门每四个月对本区在建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和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对于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延伸检查该企业其他投资或承建项目,跟踪到底,防止问题再次出现。将检查中的有关处罚情况按期上报,并配合市建设管理委开展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察检查。
2.日常巡查。区建设管理部门将结合日常巡查、综合执法检查,不断发现和查找问题,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并于每月3日前将有关情况,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月度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后及时上报至市专项工作组。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7月至8月)
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我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严重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被依法处罚的企业逐一复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切实提高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等各环节工作,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XX区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
(二)全面检查,从严执法
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01号)进行处理。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采取限制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
(三)总结经验,社会监督
区建设主管部门将及时总结和研究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将专项治理工作和招投标管理、资质资格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并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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