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漆多俊 经济法课件 产品质量法 .pdf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
第二编市场规制法
第十章产品质量法
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
(一)产品的界定
产品可以从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方面界定。就自然属性而言,产品指自然物之外
的人类劳动产生的一切物质资料,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用于满足人类的生产
和生活需要。就法律属性而言,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但并不包括
所有物品
(二)产品的范围
《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界定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物品。第一,必须
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品。第二,必须是用于销售的物品。第三,不动产不作为“产品”
对待。第四,军工产品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
二、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的概念
产品质量,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
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
(二)产品质量的特性
适用性指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实现预定目的或具备规定用途的能力
安全性,指产品在适用过程中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可靠性,指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预定功能、实现预定目
的的概率。
经济性,指消费者以最小的购买支出获得最大的产品性能上满足。
可维修性,指产品发生故障后能被迅速修好并恢复功能。
三、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关系,包
括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它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产品质量法的过程中
与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它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产品的用户、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
陷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
(二)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发展
我国于1993年出台了《产品质量法》,2000年对该法作了修订。
《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产品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律。
第二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一、产品质量监督体制
产品质量监督体制,是指国家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设置的管理机
构以及处理各管理机构之间权责关系的制度。
(一)中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现行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主管全
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周易》
化等工作。
(二)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开设立。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局
由省局实行垂直管理。与产品质量监管密切相关的部门还有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等。
二、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一)产品质量标准的概念
产品质量标准,指对产品的结构、规格、质量、检验方法等作出的技术性要
求与规定。它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重要依据。对产品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是我国产品
质量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