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卡证(簿)管理制度(2022年参考新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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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卡证 (簿)管理制度 (2022年参考新模板)
一、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
防接种证制度。要求每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
实行凭证接种和凭证入托、入园、入学管理制度。
二、7岁及7岁以下儿童 (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由
居住地的医疗单位免疫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簿)。
三、儿童出生后,本县儿童在 1个月内、外来儿童在本地寄居3个月
以上由寄居地的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簿)。
四、预防接种证、卡 (簿)要由实施接种的医生用钢笔填写,书写要
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 (日期)栏、
项填写均要以公历为准。
五、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长期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发。
预防接种卡 (簿)由各医疗单位接种门诊负责保管。保管期限大于等
于21年。
六、儿童迁移时,由寄居地的免疫接种门诊或预防接种卡 (簿)保管
单位将预防接种卡或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并将接种资
料留据存查;迁入地的免疫接种门诊要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
取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要及时
补建证、卡。
七、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 (簿)
的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的卡片由免疫接种门诊
另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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