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管理办法最终修订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附件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和规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所称依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时限、投资规模及构成、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建设时限、投资规模及构成、实行项目制重大按部门。项目单位视情节轻重停止或收回投资不严国家发展改革委
10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