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讲义第八章(讲解+例题+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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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讲义第八章(讲解+例题+答案)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财产清查是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具体意义归纳如下。
(一)通过财产清查,提高会计资料的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二)通过财产清查,揭示财产物资的使用情况,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挖掘各项财产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
(三)通过财产清查,促使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加强责任感,以保证各项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就是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和查对,其清查的对象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债权债务以及受托加工、保管、销售的材料、商品等物资。
特点:全面清查具有范围广、内容多,需要投入的人力多,花费的时间较长。
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联营、迁移、改制、改变隶属关系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时。
(3)开展清产核资时。
2.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就是根据需要只对某一部分财产进行盘点和查对。
特点:局部清查具有范围小、内容少、涉及人员不多、专业性较强等。
局部清查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应由出纳人员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对于银行存款和各种银行借款,出纳人员每月应与银行核对。
(3)对于各种贵重物品,每月至少应当清点一次。
(4)对于流动性较大或容易损耗的各种存货,应有计划地每月轮流进行盘点或重点抽查。
(5)对于各种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与往来单位核对一至两次。
(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或计划预先规定的时间对各项财产所进行的盘点和查对。它通常在年末、季末、月末结账时进行。
定期清查的对象和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一般情况下,在年末进行的是全面清查,在季末或月末进行的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
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各项财产进行的临时性盘点和查对,故也称为临时清查。
不定期清查的情况:
(1)更换现金、实物资产的保管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进行的清查。
(2)发生非常灾害或以外损失,在弄清毁损情况时进行的清查。
(3)上级主管、审计、财政、银行等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会计检查,在验证会计资料可靠性时进行的清查。
(4)按照有关规定,在开展临时性清产核资时进行的清查。
(5)单位撤销、合并、联营、迁移、改制、改变隶属关系以及单位负责人调离工作时进行的清查。
不定期清查的对象和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一)建立财产清查组织。
(二)组织清查人员学习有关的政策规定。
(三)确定清查对象、范围,明确清查任务。
(四)制定清查方案,具体安排清查内容、时间、步骤、方法,以及必要的清查前准备。
(五)清查时本着先清查数量,核对有关账簿记录等,后认定质量的原则进行。
(六)填制盘存清单。
(七)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务、往来款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财产清查环节:
第一阶段:财产清查的准备。
人员准备、资料准备、相关部门前期配合。
第二阶段:财产清查的实施。
实地盘点、查对账目,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第三阶段:财产清查的总结。
(一)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查往来款项。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一)现金的清查
步骤:
(1)实地盘点法,出纳人员在场
(2)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
(3)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根据盘点结果和现金日记账余额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注意:“现金盘点报告表”,是反映现金实有数和调整账簿记录的重要原始凭证,其格式如表8—1所示。
表8—1 现金盘点报告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目
账实差异
实存金额 账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人签章: 出纳员签章:
【例1】(2006判)在对现金进行盘点时,出纳人员应当回避。( )
[答案]×
(二)银行存款的清查
步骤:
(1)先详细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2)与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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