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
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194-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Manual methods for ambient air quality monitoring
(发布稿)
2005—11-09 发布 2006—01-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
HJ/T194 -2005
目 次
前 言1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术语1
4 采样1
4.1 24 小时连续采样1
4.2 间断采样6
4.3 无动力采样8
4.4 采样系统气体状态参数观测9
4.5 采样点气象参数观测9
4.6 采样记录及要求10
4.7 采样体积计算10
5 监测分析方法11
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1
6.1 监测人员要求11
6.2 监测仪器管理与定期检查11
6.3 监测分析方法选用和适用性检验11
6.4 采样质量保证11
附录A 气体采样器采样流量校准14
附录B 吸收瓶阻力测定17
附录C 吸收瓶吸收效率测试18
1
HJ/T194 -2005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监测制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采样频率、监测项目、采用仪器与相
应的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整理、监测过程中的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
测数据处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省环境
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 年11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大气和废气部分》中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解释。
1
HJ/T194 -2005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
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
本规范同效。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
3.1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 manual methods for air quality monitoring
在监测点位用采样装置采集一定时段的环境空气样品,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
室用分析仪器分析、处理的过程。
3.2 24 小时连续采样 24h continuous sampling
指24 小时连续采集一个环境空气样品,监测污染物日平均浓度的采样方式。
3.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