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关于制订2015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淮海工学院关于制订2012版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本科教学工程”,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借鉴本三完全学分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在本二层次实行以“大类培养”为特征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对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对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推进素质教育,体现教育的发展方向和质量标准。
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尊重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性,大力倡导研究性教学和个性化自主学习,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素养和创新精神。
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和管理模式,尤其要认真总结和充分吸收近年来我校本三完全学分制改革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学分制下弹性学习制度和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目标, 协调发展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坚持德育为先,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要充分重视素质教育,努力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培养和发展,处理好政治思想与业务、学习与健康、知识与能力和素质等的关系,通过校园内外、课堂内外的整体教育实现培养目标。
(二)大类培养,拓宽口径
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关联程度合理划分专业大类,在大类内打通相邻专业基础课程,开放专业选修课程自由修读,充分利用学校的学科教育资源优势,构建“大类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宽口径人才培养体系。要优化课程体系,妥善处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理论与实践、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教与学等方面的关系,灵活设置专业方向,逐步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三)结合实际,体现特色
培养方案的制定要结合我校实际,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教学资源,在现有课程库基础上,重点改造课程体系中不适应于按“大类培养”来组织实施教学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要改革办学理念,注重体现独特的专业培养思路,将专业办学优势和特色反映在培养方案中。
(四)重视创新,加强实践
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和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构建分散与集中、校内与校外相结合,规定要求与自选项目相结合的综合化实践教学体系,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合力,通过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制订措施,把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落到实处。
(五)校企合作,创新模式
大力推进工程教育改革,继续实施以“卓越计划”为代表的形式多样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在条件成熟的院系和专业,可以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及以服务企业特殊人才需求为目标的“订单式”培养等,努力探索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行业企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课程体系结构及学分要求
(一)三个平台,六大模块
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基本框架由通识教育平台、大类教育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三个平台构成,每个平台均由两个课程模块组成,其中通识教育平台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全校必修)、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全校选修);大类教育平台包括大类基础必修课程(大类必修)和学科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教育平台包括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二)学分要求
1.四年制本科毕业学分控制在185学分之内(含4学分自主个性化学习与创新奖励学分)。
2.本次修订原则上不改变2010版方案中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设置及学分和学时,但应根据课程内容适当整合到新方案的不同模块当中;新方案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课程可以根据需要在2010版课程库基础上适当微调,其他各模块课程学分学时均不得超出2010版课程库的规定。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各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学分均不得低于2010版的比例。工科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累计学分(学时)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其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应不少于35周;其他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累计学分(学时)应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其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安排应不少于21周。
(三)课程框架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课程描述 建议
学分 备注 通识教育平台 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必修 全校各专业均相同,包括“两课”、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军体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形势政策等 45.5 ⑴ 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 选修 一般性公共选修课程 12 ⑵ 跨学科选修课程 自主个性化学习与创新奖励学分 大类教育平台 大类基础必修课程 必修 大类内各专业共同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55-65 ⑶ 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必修 大类内各专业共同开设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