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仪器现场测试技术指南》.doc

发布:2025-03-23约5.57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FORMTEXT13.080.10

FORMTEXTCCSZ10/39

FORMTEXT?????

DBFORMTEXT61

FORMTEXT陕西省地方标准

DBFORMTEXT61/FORMTEXTXXXXX—FORMTEXTXXXX

FORMTEXT?????

FORMTEXT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

便携式仪器现场测试技术指南

FORMTEXTStationarysourceemission—Totalhydrocarbons,methaneandnonmethanehydrocarbons—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portableinstrumentmonitoring

FORMTEXT

FORMDROPDOWN

FORMTEXT?????

FORMTEXT2025-FORMTEXTXX-FORMTEXTXX发布

FORMTEXT2025-FORMTEXTXX-FORMTEXTXX实施

FORMTEXT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XXXXX—XXXX

PAGEI

目次

TOC\o1-2\h\u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5监测位置 2

6监测过程 3

7监测数据处理 4

8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淳郭亚飞胡岩和莹高艳芬朱周彬金晓亮权旭东高飞张会强王韶杨旭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029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106号

邮编:710054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

便携式仪器现场测试技术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仪器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位置、监测过程、监测数据处理以及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仪器现场测试。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4883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11605湿度测量方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58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1331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HJ1332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总烃totalhydrocarbons(THC)

在HJ1331、HJ1332规定的条件下,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甲烷计)。

[来源:HJ1331-2023,3.1HJ1332-2023,3.1]

3.2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hydrocarbons(NMHC)

在HJ1331、HJ1332规定的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来源:HJ1331-2023,3.2HJ1332-2023,3.2]

3.3

校准量程calibrationspan

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用标准气体浓度值(若多点校准为校准用标准气体最高浓度值)。

[来源:HJ1131-2020,3.1]

3.4

仪器检出限instrumentdetectionlimit

仪器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