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化工企业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备案、监控、应急管理以及日常检查等工作。
3.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
1.辨识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本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中,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临界量以及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等因素。
2.辨识方法
采用危险化学品普查、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内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管道等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3.评估组织
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重大危险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负责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
4.评估内容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位置、规模、危险物质种类及数量等。
-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毒性、燃烧爆炸特性等。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如消防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
-重大危险源的周边环境情况,包括人口分布、敏感区域等。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评估周期
重大危险源评估周期为每三年进行一次。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三、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与备案
1.登记要求
企业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详细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危险物质情况、安全设施情况、评估情况等内容。登记表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备案程序
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确定后15日内,将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重大危险源登记表、安全评估报告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等功能,能够及时发现重大危险源的异常情况,并发出报警信号。
-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校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2.安全设施维护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联锁装置等完好有效。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建立安全设施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时间、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3.现场安全管理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危险物质的名称、性质、危害程度等信息。
-严格控制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人员出入,对进入该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要求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现场的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泄漏等安全隐患。
五、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制定
-企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完善的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应急物资保障等内容。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演练,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企业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与周边相关单位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外部支援。
3.应急物资储备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在重大危险源区域附近设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储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用品、急救药品、抢险救援工具等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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