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0年度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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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2010年度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单位:
序号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分
值 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一 安全
生产
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分)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层层签订责任书。(4分)
3、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挂钩。(2分) 11分 1、主要负责人未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每发现一次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
3、每年安全专题会议不少于6次,并有会议纪要,每缺一次扣0.5分。
4、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缺1个扣0.5分。
5、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或考核未与奖惩挂钩的扣2分。 二 安全
生产
规章
制度 按《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制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10分 以下制度每缺1项扣1分:
1、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6、职业安全卫生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整改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紧急处置规程;
1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 安全
生产
管理
机构
设置 1、按《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分)
2、企业工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3分) 8分 1、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扣2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每少1人扣1分。
2、企业工会未依法履行职能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建立企业内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台帐,无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每发现一处扣1分。 四 安全
生产
宣传
教育
培训 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作人员应依法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4分)
2、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和特作人员台帐;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台账,培训计划报市、县安监局备案。(6分)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完成《中国安全生产报》征订工作。(5分)
4、认真组织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分)
5、建立安全生产警示机制。(2分) 19分 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特作人员未依法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发现一人扣0.5分。
2、无安全生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和档案,不得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1人扣0.5分。
3、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
4、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或培训计划未报市、县安监局备案,扣0.5分。
5、无“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未组织宣传活动,未报市安委办备案,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每缺一项扣1分。
6、未完成《中国安全生产报》征订任务的,扣1分。
7、未组织宣贯国发23号文,扣2号;未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宣贯,扣1号;未根据文件精神及时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扣1号。
8、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室,危险场所、特种设备等无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扣1分。 五 事故
隐患
及危
险源
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轮流现场带班。(3分)
2、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机制,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登记建档,危险源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4分)
3、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进行监控和整改。(4分)
4、对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2分) 13分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未现场带班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无事故隐患整改台帐的扣2分;无相关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登记备案资料的扣1分;隐患整改不到位,每发现1起扣1分。
3、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4、未按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的扣2分。 六 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设施“三同时” 1、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4分)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使用。(4分) 8分 1、参加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单位,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验收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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