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 .docx
ICS03.080.99CCSA1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setupandserviceofcognitivedisorderscareareainseniorcareorganization
2022-03-23发布2022-04-23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布出版
DB32/T4457—2023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区域设置 1
5布局和功能化配套 1
6环境布置 2
7设施设备配置 3
8人员要求 3
9服务要求 3
10服务评价与改进 6
参考文献 7
DB32/T445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福利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维伟、林莉、叶翔宇、钱敏雷、张书、王加倩、王萼。
DB32/T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以下简称“照护专区”)的区域设置、布局和功能化配套、环境布置、设施设备配置、人员要求、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设置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9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131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认知障碍老年人cognitivedisorderelderly经专业机构认知障碍诊断确诊后的老年人。
4区域设置
4.1照护专区应相对独立,可选择独栋建筑、独立楼层或楼层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设置,也可将养老机构设置为认知障碍照护专门机构。
4.2照护专区建筑宜为低层建筑,优先考虑采光较好的建筑底层并附设室外活动空间。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如层数为2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5布局和功能化配套
5.1每个照护专区可设置1个或多个照料单元,单个照料单元不宜超过20张床。
5.2照护专区的床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25m2。照料单元内的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0m2,双人间和多人间居室的床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m2。
5.3照护专区内应设置居室、居室卫生间、餐厅、公共客厅、活动场所、自理能力训练场所、公共卫生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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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洗浴间、照护站、备餐区、开水间、污物处理间、储藏室等,宜动静分区。照护专区布局和功能化配套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照护专区布局和功能化配套要求
区域类型
是否应配置
要求
居住用房
居室
O
以单人间为主,可设置少量双人间、多人间。如设置多人间,每间居室不超过3张床,床与床之间具备私密性隔断的条件
居室卫生间
O
配备独立卫生间,卫生间留有足够协助护理空间
生活辅助用房
餐厅
O
座位数量和每座使用面积满足需要
餐厅、公共客厅、活动场所、自理能力
训练场所等公共活动区域可综合设
置,满足认知障碍老年人室内锻炼、活动等需求,为无目的徘徊的认知障碍老年人设置回游路径,活动场所地面设置标志明显的环形步道,安装视频监控
公共客厅
O
公共客厅面积满足认知障碍老年人日常起居活动和多功能使用的要求
活动场所、自理能力训练场所
O
活动场所、自理能力训练场所设置洗手台
公共卫生间
O
分设男、女公共卫生间,并根据设计床位数合理设置厕位公共卫生间内设无障碍厕位,或专区内设无障碍卫生间
公共洗浴间
O
配更衣间、附设厕位,留有足够协助洗浴空间
照护站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