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B32T 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 .pdf

发布:2025-03-02约8.96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03.080.99

CCSA1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

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setupandserviceofcognitivedisorderscareareain

seniorcareorganization

2022-03-23发布2022-04-23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457—2023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区域设置1

5布局和功能化配套1

6环境布置2

7设施设备配置3

8人员要求3

9服务要求3

10服务评价与改进6

参考文献7

DB32/T445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福利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维伟、林莉、叶翔宇、钱敏雷、张书、王加倩、王萼。

DB32/T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

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以下简称“照护专区”)的区域设置、布局和功能化配套、

环境布置、设施设备配置、人员要求、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设置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0001.9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131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认知障碍老年人cognitivedisorderelderly

经专业机构认知障碍诊断确诊后的老年人。

4区域设置

4.1照护专区应相对独立,可选择独栋建筑、独立楼层或楼层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设置,也可将养老机构

设置为认知障碍照护专门机构。

4.2照护专区建筑宜为低层建筑,优先考虑采光较好的建筑底层并附设室外活动空间。不应设置在地

下室、半地下室。如层数为2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5布局和功能化配套

5.1每个照护专区可设置1个或多个照料单元,单个照料单元不宜超过20张床。

5.2照护专区的床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25m²。照料单元内的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0m²,

双人间和多人间居室的床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m²。

5.3照护专区内应设置居室、居室卫生间、餐厅、公共客厅、活动场所、自理能力训练场所、公共卫生间、

DB32/T4457—2023

公共洗浴间、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