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服务规范 .pdf
ICS03.080.99
CCSA1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457—2023
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
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setupandserviceofcognitivedisorderscareareain
seniorcareorganization
2022-03-23发布2022-04-23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DB32/T4457—2023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区域设置1
5布局和功能化配套1
6环境布置2
7设施设备配置3
8人员要求3
9服务要求3
10服务评价与改进6
参考文献7
DB32/T445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常州市福利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维伟、林莉、叶翔宇、钱敏雷、张书、王加倩、王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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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与
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以下简称“照护专区”)的区域设置、布局和功能化配套、
环境布置、设施设备配置、人员要求、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设置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0001.9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131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认知障碍老年人cognitivedisorderelderly
经专业机构认知障碍诊断确诊后的老年人。
4区域设置
4.1照护专区应相对独立,可选择独栋建筑、独立楼层或楼层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设置,也可将养老机构
设置为认知障碍照护专门机构。
4.2照护专区建筑宜为低层建筑,优先考虑采光较好的建筑底层并附设室外活动空间。不应设置在地
下室、半地下室。如层数为2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5布局和功能化配套
5.1每个照护专区可设置1个或多个照料单元,单个照料单元不宜超过20张床。
5.2照护专区的床均建筑面积不应低于25m²。照料单元内的单人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应低于10m²,
双人间和多人间居室的床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m²。
5.3照护专区内应设置居室、居室卫生间、餐厅、公共客厅、活动场所、自理能力训练场所、公共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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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洗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