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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 案例 美国皮维电子公司于1991年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银豹”商标提出异议,认为“银豹”的英文标志“YINBAO”,与皮维的英文“PEAVEY”商标同用于扩音器等商品上,易产生混淆。 商标局认为,“YINBAO” 的书写方式与已注册的商标“PEAVEY”极为近似,给人的整体印象也较为接近,而且用途也十分接近,故认定皮维公司的异议成立,驳回“银豹”的注册申请。 六、核准注册 从公告之日起3个月,无异议的,由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专有权从初步审定公告 3 个月期满之日起算。 关于商标抢注的案例见下页 关于商标注册的不当和撤销的案例在“抢注”案例之后 商标注册审查程序的图示在前两个案例之后 案例:商标抢注 中一番公司于98年8月21日取得“扭扭”商标注册,保护范围是第30类商品:糖果、面包和糕点。佳祥公司于96年4月21日取得“扭扭乐”商标注册,但在其经营的商品上,却一直使用“扭扭系列”字样,该商品销售很好,中一番公司于是起诉佳祥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佳祥公司于诉讼期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中一番公司的不当商标申请,并申请法院中止审理,评委会受理了申请。 一审法院认为评委会审查撤销申请不构成中止审理的理由,遂作出判决,被告佳祥公司侵犯了“中一番”的注册商标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 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期间,评委会作出裁定,中一番的“扭扭”商标系对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商标模仿注册的行为,申请理由不成立,撤销注册。 二审法院根据此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中一番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 ? 案例 商标注册的不当和撤销 ?【案情摘要】 某市西京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在1995年 3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于氧合器等商品上的“西京”商标。1995年4月,广东科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和四医大对该商标提出注册不当,请求商标局撤销其申请。 科威公司和四医大提出注册不当的理由:以“西京”(二字源于四医大的对外名称一西京医院)作为产品型号和名称是申请人之一四医大早已使用并驰名的品牌。1980年,四医大立项完成了西京80型鼓泡式氧合器的研制工作,1985年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命名为西京一80型鼓泡式氧合器。该产品投入市场后,消费者反应极好,在 1985年、1988年和 1989年荣获多项国家奖。 该产品的专利技术及驰名名称是四医大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某市西京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在成立前仅是一塑料应用技术服务部,在1988年8月与四医大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但由于对方无法履行协议,于是在1993年内我方规定从1994年起对方无权再生产西京一80型氧合器,在合作期间,对方却未告知四医大而擅自将“西京”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该商标中含有“十”字图案,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属于不正当方式进行商标注册,应予撤销。某市西京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申辩理由:我公司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其商标是依法取得,不存在采用不正当手段,“西京”商标中的十字图案与红十字图案完全不同,根据《商标法》规定的申请在先原则,我方理应获得“西京”商标注册权。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裁定:被申请人注册“西京”商标已构成不正当方式进行商标注册的行为,其注册的“西京”商标予以撤销。 [法律问题] 某市西京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西京”商标是否应予以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西京”商标的裁定是否正确? 【参考结论】 某市西京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西京”商标是应予以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西京”商标的裁定是正确的。 商标注册审查程序的图示 形式审查 实质审查 初步审定并公告 核准注册 自公告日起3个月无人提出异议 驳回申请 不予公告 提出异议 商标局裁定 异议不成立 对此三项决定不服 可以提出复审请求 复审 诉讼 第五部分 注册商标的使用 第一节 注册商标的转让 第二节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第三节 注册商标的无效 第五部分 注册商标的使用 第一节 注册商标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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