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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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民族文化广场PPP 建设项目
富民民族文化广场PPP 建设项目
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
云南联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 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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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民族文化广场PPP 建设项目
富民民族文化广场PPP 建设项目
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报告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关于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
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文)、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
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 年96 号文)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方法依据
依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
三、论证目的
通过对项目清晰识别、测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的各项财
政支出责任,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对当前和今后年度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的影响,评估
PPP 项目的财政责任支出预算对财政的承受能力,规范PPP 项目的各项财政支出管
理,有序推进项目的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
四、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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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民族文化广场PPP 建设项目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具有明显“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公益特征,应当纳入政
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1.2. 项目选址
富民民族文化广场项目位于富民县老城区东侧,南邻环城南路,北距大营小河
124m,东临县城规划次干道,西临县城规划支路。
1.3. 建设内容
新建富民民族文化广场及附属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
馆、文化馆、体育馆、地下车库和辅助设施用房,以及绿化、道路硬地、市政配套
设施、室外附属设施的建设等。
1.4. 规模标准
富民民族文化广场总用地面积为38600m²。总建筑面积为 34154.92m²。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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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面积为23020.52m²,地下建筑面积为 11129.40m²。
依据《富民县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进行建设,但不应
低于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或行业标准。
1.5. 建设工程工期与实施计划
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为2 年(2016—2017 年),计划2016 年 1 月—8 月为前
期工作准备期,2016 年9 月—2017 年 12 月为施工期。(来源于可研报告)
本项目建设运营期 12 年,其中建设期2 年,运营期 10 年。
2. PPP 模式
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
〔2015〕51 号)文件精神,该类项目注册资本金最低比率为20% ,由政府和社会
资本根据占股比例,以现金和土地作价形式注入,其他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银行
贷款等方式筹集。
2.1. PPP 模式(FBOT)
(1)F-筹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筹资,包含项目的所有投资,政府负责可
行性缺口补贴。县政府授权县文体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
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富民县政府所属国有企业,在富民县成立
项目公司(即“SPV 公司”),注册资金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与采购人确定的投
资总额的20% ,其中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2262 万元,持股55% (资本金按实际
建设资金需求,可分批进入),富民县政府所属国有企业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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