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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
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
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
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
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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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
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
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
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
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
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
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
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
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
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