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三年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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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三年规划(2015—2017年)
自我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来,在市创建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企业和职工踊跃参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已命名表彰了2417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8家劳动关系和谐镇街(园区)。创建工作的持续开展,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了和谐威海建设。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制定我市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三年规划(2015—2017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基本原则,以“共建和谐企业、共促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主要目标
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提质增效,扩大创建范围,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到2017年底,实现全市已建会企业全部参与创建活动,80%以上的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每年评选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0家,新建或上档升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00家,新建或复查劳动关系和谐镇街(工业园区)10家,复查已命名企业600家。
三、工作重点
(一指导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引导未参与创建的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并按照新修订的创建标准逐企指导、检查和落实,确保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
(二)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每年对已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进行复查考核,将劳动法律法规、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方面作为重点复查内容,促进已命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断整改规范,上档升级,提升和谐水平。
(三)扩大创建工作覆盖范围。在镇街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镇街工业园区活动,促进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
(四)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和认真落实劳动标准;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劳动关系和谐氛围。
(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动所有建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能单独开展协商的单独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不具备单独协商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区域协商、行业协商的形式加以覆盖。每年开展一次工资协商集中要约活动。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标准、增长幅度、劳动定额、加班加点等问题纳入协商范围,不断提高合同履约质量,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六)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化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的建制率,增强工作实效,拓展公开领域,充实公开内容,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发挥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对创建工作的监督作用。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和职工劳动保护标准,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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