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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3T380-2024渤海海域海蜇蜇伤皮肤护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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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3

秦皇岛市地方标准

DB1303/T380—2024

渤海海域海蜇蛰伤皮肤护理规范

2025-01-09发布2025-02-09实施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303/T380—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蛰伤程度分型 1

6现场处理 2

7局部处理 2

8健康教育 2

II

DB1303/T380—2024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秦皇岛市质量管理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峰、吕喆、张运捷、蒋磊、徐亮、张中满、曹岩、马良松。

DB1303/T380—2024

渤海海域海蜇蛰伤皮肤护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渤海海域海蜇蛰伤皮肤护理的基本要求、蜇伤程度分型、现场处理、局部处理、健康教育,不包含海蜇蛰伤全身反应的护理。

本文件适用于海蜇蛰伤皮肤护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蜇蛰伤JellyfishSting

人体皮肤接触海蜇后,因急性过敏和中毒反应而引起的皮肤局部或全身反应性疾病。

4基本要求

4.1应第一时间评估被海蜇蜇伤人员蛰伤程度。

4.2救护者操作时应戴手套,以免蛰伤。

4.3操作时应严密观察被海蜇蜇伤人员病情变化。

5蛰伤程度分型

5.1轻型

局部皮肤反应,表现为蜇伤部位出现灼烧、刺痒、刺痛感,局部皮肤逐渐出现线状排列的红斑、风团块、丘疹,多与触手接触方向一致,犹如鞭痕,但无明显全身表现。

5.2中型

中型蜇伤包括:

——有局部皮损,同时还伴有轻微全身表现(畏寒、发热、肌肉疼痛、乏力、咳嗽、胸闷、腹痛、腹泻、精神和食欲欠佳等),但不伴有脏器功能明显受损表现;

——过敏体质、年龄65岁且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基础疾病的轻型患者,按中型病例处理。

DB1303/T380—2024

2

5.3重型

局部皮损和严重的全身表现(如持续高热、肢体严重肿胀、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烦躁不安、精神萎靡等),伴有休克、急性肺水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以及心、肺、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或衰竭表现时,诊断为重型。

6现场处理

6.1被海蜇蜇伤人员应立即上岸,尽快脱离蜇伤环境。

6.2应先用海水、5%~10%碳酸氢钠溶液或饱和明矾溶液等冲洗蛰伤处,去除附着于皮肤表面的触手,不可用淡水冲洗蛰伤处。

6.3较大触手可用镊子等工具取走,不可用纱布擦拭或硬物刮除触手。

6.4轻型患者经局部皮肤处理后,留观6h~12h。中、重型者应收住院治疗。

7局部处理

7.1用5%~10%碳酸氢钠溶液或饱和明矾溶液湿敷患处,每日数次;或用炉甘石洗剂外涂;或局部涂擦糖皮质激素类软膏等。

7.2有明确伤口者,应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7.3采用热水浸泡、冰敷,外敷氨水、利多卡因溶液、蛋白水解酶(木瓜蛋白酶、菠萝蛋白酶)缓解局部疼痛。疼痛剧烈,遵医嘱给予止痛类药物。

7.4轻型者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中、重型蜇伤或皮损有污染者遵医嘱使用抗菌药物。

7.5出现水疱或皮肤坏死,按渗出及感染严重程度1d~2d换药1次。

8健康教育

8.1遇到海蜇或海蜇碎片时,不能用手直接抓或捞取。

8.2海泳时做好防护,建议穿防蜇伤泳衣。

8.3雨后近海岸海蜇聚集,避免游泳。

8.4海蜇密集区域禁止游泳。

8.5蛰伤后出现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眩晕等不适及时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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