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二、申请人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PDF

发布:2018-10-24约2.98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三次: 7 月17 日 第四次: 10 月16 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具体开会时间如有微调以具体会议通知为 准。 各学位分委员会可根据上 安排确定 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 时间,并合理安排好每次学位分委员会会议讨论博士、硕士学位的 时间。 二、申请人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1、研究生本人申请 申请人按照所在学院 (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部)研究生 教学办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对于未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材料 或者提交申请材料不全的研究生,所在学院 (部)应拒绝受理,并 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2 、学院(部)初审 学院(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等进行审核,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 预答辩申请及答辩申请单。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由学院在网上进行标 识,标识时间应在上批次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学位一周后、本批次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会议之前五周完成。 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生”、 国防生”、研究生支教生”及 其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和直接攻博生的学习年限以及 期学习博 士生的延期资格、硕士生提前答辩资格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或要求执 行。 3 、研究生院复审 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由 究生院教务科负责审查,答 辩申请单标识时间应在本批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会议之前 - 2 - 四周完成。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者的 答辩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院学位科负责复审。 4 、学院(部)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生成 各学院 (部)负责网上撤销答辩未通过人员的答辩申请单,并 生成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会讨论学位人员名单。学院(部)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各学院(部)须及时撤销未通过的上会 人员答辩申请单,最终生成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建议授予学位 人员名单。 三、学院 (部)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分委员会讨论学位决议。会议决议内容包括: (1)会议概况,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缺席人、 会议内容。 (2 )表决结果 (通过和未通过人数及具体人员名单,该名单包 含学号、姓名、专业)。 (3 )通过人员未获得全票情况 (包括具体票数、学号、姓名、 专业、学位类别)。 2 、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1)论文的总体情况 (说明审核论文的数量、整体水平、特点、 存在的共性问题等),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和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是否存在的特殊问题。 (2 )需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说明或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的有关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其它主要事宜。 3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25 份。 4 、申请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登记表25 份。 5 、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其中重点审查需提交学位论文一式 - 3 - 五份及相关材料,重点审查的具体材料要求按照 《东北大学关于博 士学位论文 双盲”隐名评审的暂行规定》(2017 年6 月修订版)执行。 6 、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一式 两份。 7 、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其它事宜 1、2017 级及之后入学的研究生须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的时间进 度,在网上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相关环节的材料提交。上一 个环节未完成不能进入下一个培养环节。 2 、学位授予信息提交和收集 (1)学位申请人应在学院 (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院网 站的 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单。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 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者除此之外,还应在申请学位前同时向全国同 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提交相关信息。 (2 )答辩申请单相关问题 学生端若 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项需更改,请申请人到 个人 信息修改”页面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自行修改并保存。 ②学生端若点击提交页面无反应,请更换浏览器填报。 ③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答辩申请单”进行审核。符 合答辩资格且照片合格者,可审核通过。教学秘书审核申请人若无 照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