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表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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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表编制说明
(讨论稿)
2015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补充资料等四个部分,共计23张表。
正式上报的全套财政总决算大本应包括以下部分:1.政府报送财政总决算的函;2.财政总决算分析;3.财政总决算报表目录;4.财政总决算报表;5.财政总决算报表附注(报表附注用于说明财政总决算报表中的特殊事项,无特殊事项不需报表附注);6.财政总决算报表编制说明;7.财政总决算编审总结;8.人民银行国库全辖汇总地方预算收入年报(加盖人民银行国库业务公章,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年报)。装订基本要求:1.使用B4纸装订成册,书脊上标明报表名称和地区代码;2.封面用红字印刷,并加盖省级人民政府公章、财政厅(局)公章、财政厅(局)负责人章、编制报表处(室)负责人章、编制报表经办人章;3.按上述顺序装订。
第一部分:一般公共预算(共8张表)
决算01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本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调整预算数和决算数以及平衡情况。
1.调整预算数,反映各级财政在当年预算数的基础上,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本表“调整预算数”应与决算02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表”、决算03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表”中“调整预算数”一致。
2.本表“决算数”应与决算04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决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中“决算数”一致。各类支出决算数应小于或等于调整预算数。
3.“企业所得税退税”应以负数填列。
4.本年收入合计=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反映本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计划单列市填报本表时,中央补助在本栏反映,省补助在“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中反映。根据现行财政体制,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无其他税收返还,省级其他税收返还为零。
6.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反映受援方政府接受的可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收入,应与相应地区线下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数据一致。该科目反映的是以受援方政府名义接收的、援助方政府安排且没有限定用途的一般公共预算援助资金。该科目使用主体为各级财政部门,其他部门不得使用;反映的内容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其他性质的资金不在本科目反映。各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的对口援助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的资金,不在本科目反映。
7.债务(转贷)收入,反映地方政府取得的一般债务收入和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反映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务收入,并扣除向下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务支出。省级以负数填列。
8.国债转贷转补助,反映“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中包含的国债转贷转作补助的数额,应以负数填列。
9.上年结余,应等于决算20表“预算资金年终资产负债表”中“预算结余”的“期初数”,并与上年决算的“年终结余”一致。
10.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反映为弥补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调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数额。
11.调入资金,反映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及其他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应与决算09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中“调出资金”数字一致;“国有资本经营调入”应与决算15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总表”中“调出资金”数字一致;“其他调入”如有数据,请在报表附注中归纳说明。
12.收入总计=本年收入合计+上级补助收入+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国债转贷收入+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国债转贷转补助+上年结余+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
13.本年支出合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4.上解上级支出,反映本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体制上解支出、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支出及专项转移支付中的专项上解支出。计划单列市填报本表时,上解中央的支出在本栏反映,上解省的支出在“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中反映。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的由受援方政府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该科目反映的是以受援方政府名义接收的、援助方政府安排且没有限定用途的一般公共预算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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