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24-201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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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824-2017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sulfide-Flowinjectionanalysis
(FIA)andmethylenebluespectrophotometricmethod
(发布稿)
2017-03-30发布 2017-05-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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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方法原理1
5 干扰2
6 试剂和材料2
7 仪器和设备5
8 样品5
9 分析步骤5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5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6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
13 废物处理7
14 注意事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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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流动注射-亚甲基蓝
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扬州市环境监测中
心站、常熟市环境监测站、江苏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 年3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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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测定。
2-
当检测光程为10mm时,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为0.004mg/L (以S 计),测定范围为0.016
2-
mg/L2.00mg/L (以S 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16489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硫化物 sulf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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