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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博士导师资格评定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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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博士导师资格评定规则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 修改稿 总体原则 符合上海大学博士导师资格评定规定,政治正确,坚守职业伦理,学术或创作成果突出,教学表现优秀。 第二条 基本学术要求 须符合上海大学博士导师资格认定相关学术规定: “一、博士生导师的资格认定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2、具有正高级职称,至少已完整地指导培养了一届硕士毕业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所培养研究生的全面质量比较好,年龄不大于五十五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   A、 理工类:主持过国家基金项目、国家863、973攻关等项目;或主持过重大技术开发(单项到校经费在200万元以上)项目;   B、人文类学科:主持过国家级或主持过省部级项目。   4、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五年:   A、理工科类,有三篇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含二等奖 的项目主持人;   B、文科类,以第一作者在《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国内一级刊物上转载或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权威期刊,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含二等奖 的项目主持人。” 第4款文科类,或者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SCI)、Arts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简称AHCI)发表论文。 “外单位申请担任我校兼职博导,原则上参照我校申请博士导师的条件,但需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申请材料 其一,上海大学博士导师资格申请表及其成果。 其二,学科成果陈述:(1)学术或创作客观陈述,自评,成果目录(2)研究生教学客观陈述,在读与毕业研究生名录(请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协助)。 评定程序 其一,每年一月,或者依据学校相关情况而通知的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至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且附上上海大学博士导师资格申请表、学科成果陈述电子版。 其二,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将所有材料提交相关学科带头人,在一个月内拟定陈述意见。 其三,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给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分学位评定会员会所有成员,发送申请者所提交的上海大学博士导师资格申请表、学科成果陈述电子版,在一个月内评议。 其四,之后,召开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分学位评定会员会。首先,相关学科带头人陈述意见;其次,各委员对照有关规定,充分讨论;最后,票决,过法定三分之二,则通过博士导师资格认定,形成决议。 其五,向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分学位评定会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其六,上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获得博士生导师资格。 其七,列入上海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后,开始招生。 上海电影学院 2013年12月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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