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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
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
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
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
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
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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