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关联物质异常处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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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ITEM
内容 CONTENTS
页次 PAGE
目 录
1
修 改 记 录
1
1
目 的
2
2
范 围
2
3
职 责
2
4
作 业 内 容
2-4
5
支 持 文 件
4
6
相 关 流 程 (必要时)
5
※ ※ 修 改 记 录 ※ ※ 版 次 修 改 内 容 修改人 修改日期 拟定 审核 CHECKED 批准 APPROVED BY DATE
1 目的
为保证环保产品品质正常化,当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发生环境物质管理异常事件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控制与改善。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3 职责
3.1 品管部:
3.1.1 IQC:当发现材料出现环境物质异常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向环境小组报告;
3.1.2 OQC:当发现成品出现环境物质异常时,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向环境小组报告处理。若有产品不合格交货到客户时,须由业务部人员及时通知客户;
3.1.3 IPQC:发现在线生产的材料有环境物质异常时,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由IQC发给供应商,生产线因制程作业不当,造成环保材料与普通材料混料,或是制程中被污染的情形,也须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追踪,同时须向环境负责人书面报告。对制程已产出的半成品/成品与原材料进行隔离管制;
3.1.4 QE:当客人反馈有出货品被检出有危害环境的相关物质时,进行调查处理及报告最高负责人。
3.2 工程部:对环保产品制样中出现化学物质异常的调查处理及报告环境最高负责人。
3.3 采购部:对材料不良反馈的处理,供应商回复的追踪。
3.4 仓库:对环保产品中的化学物质异常进行隔离标示和处理。
3.5 业务部/生管部:客户异常信息的转达。
4 作业内容
4.1 异常的定义:当环保产品中禁用化学物质的含量超标或是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即为环保产品的化学物质异常。
4.2 环保产品化学物质异常处理流程图见附件。
4.3 环保产品化学物质异常处理:
4.3.1 当进料检验时,若环保材料的证明资料未附齐或检测出环境物质超标时,IQC须对本批材料判定为NG,并加盖“RoHS不合格”章,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环境NG的原因,且书面报告环境最高负责人,同时开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分发给供应商与环境小组进行处理,并追踪其改善对策和防止再发生对策,对后续三批材料进行效果确认;同时,并将此情况通知集团其它事业单位,让其做好预防措施,以免导致类似问题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3.2 若供应商的环保材料的证明资料符合要求,IQC加盖“RoHS对应品”章,并通知仓库将材料入库放在环保材料区;
4.3.3 若是在制程中发现材料有化学物质混入或污染的状况出现时:
(1) IPQC须立即通知生产线停机生产,并书面告知环境最高负责人,同时和生产线一起调查混入或被污染的数量,对半成品的数量、成品的数量、在线材料的数量作出统计,并标示隔离,给相关单位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为避免影响客户纳期,在此同时应先以电话形式通知客户,随后以正式的书面形式联络客户。
(2) 最高环境负责人接到IPQC的通知后,根据该物料对产品的影响程序来决定是否返工、重新生产、用于非环保机种或是报废处理;
(3) 对出货的在途品进行紧急召回,对库存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对制程各段一一进行验证确认,分析不良发生原因;
(4) 由工程部、生产部、品管部调查分析并提出改善和防止再发生对策,经环境小组确认有效后报给客户,经客户认可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5) 公司内须对异常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防止再发生对策,通知教育训练的方法让相关人员知晓,让其明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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