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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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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位位劳劳动动保保障障规规章章制制度度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需要⽤到制度,制度是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

头绪?下⾯是⼩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单位位劳劳动动保保障障规规章章制制度度1

第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的⾏为,维护单位和员⼯双⽅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于单位所有员⼯,包括管理⼈员、技术⼈员和普通员⼯;对特殊职位的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完成劳动任

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付员⼯劳动报酬、保护员⼯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劳动⽤⼯、⼈事管理权、⼯资分配权、和依法制定

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章

员⼯招⽤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员⼯实⾏男⼥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员⼯实⾏全⾯考核、择优录⽤的原则,不招⽤不符合录⽤条件的员⼯。

第7条

员⼯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应聘时提供的⾝份证、毕业证、计⽣证等证件必须是本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或伪造证件欺骗。录⽤员⼯,不收取员⼯的押⾦(物),不扣留员⼯的⾝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分重视员⼯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的

职业⾃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对新录⽤的员⼯实⾏试⽤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期为3个⽉⾄6个⽉。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中,并算作本单位的⼯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

单位招⽤员⼯实⾏劳动合同制度,⾃员⼯⼊职之⽇起30⽇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各执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使⽤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本⼈、单位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书⾯授权的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能⽣效。劳动合同⾃双⽅签字盖章时成⽴并⽣效;劳动合同对合同⽣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单位连续⼯作满10年以上的员⼯,可以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单位与员⼯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

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

等。

第14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期内不符合录⽤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付员⼯经济补偿⾦。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单位提前30天书⾯通知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适当⼯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

会确认);

(2)员⼯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

(3)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法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严重困难,确需裁减⼈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付员⼯经济补偿⾦。

第16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同:

(1)患职业病或因⼯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的;

(2)患病或⾮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职⼯在符合计划⽣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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