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pdf
单单位位劳劳动动保保障障规规章章制制度度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需要⽤到制度,制度是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
头绪?下⾯是⼩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单单位位劳劳动动保保障障规规章章制制度度1
第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的⾏为,维护单位和员⼯双⽅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于单位所有员⼯,包括管理⼈员、技术⼈员和普通员⼯;对特殊职位的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完成劳动任
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付员⼯劳动报酬、保护员⼯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劳动⽤⼯、⼈事管理权、⼯资分配权、和依法制定
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章
员⼯招⽤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员⼯实⾏男⼥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员⼯实⾏全⾯考核、择优录⽤的原则,不招⽤不符合录⽤条件的员⼯。
第7条
员⼯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应聘时提供的⾝份证、毕业证、计⽣证等证件必须是本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或伪造证件欺骗。录⽤员⼯,不收取员⼯的押⾦(物),不扣留员⼯的⾝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分重视员⼯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的
职业⾃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对新录⽤的员⼯实⾏试⽤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期为3个⽉⾄6个⽉。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中,并算作本单位的⼯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
单位招⽤员⼯实⾏劳动合同制度,⾃员⼯⼊职之⽇起30⽇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各执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使⽤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本⼈、单位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书⾯授权的
⼈)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能⽣效。劳动合同⾃双⽅签字盖章时成⽴并⽣效;劳动合同对合同⽣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单位连续⼯作满10年以上的员⼯,可以与单位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单位与员⼯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
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协商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
等。
第14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期内不符合录⽤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付员⼯经济补偿⾦。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单位提前30天书⾯通知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适当⼯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
会确认);
(2)员⼯不能胜任⼯作,经过培训或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作的;
(3)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法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严重困难,确需裁减⼈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付员⼯经济补偿⾦。
第16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
同:
(1)患职业病或因⼯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的;
(2)患病或⾮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职⼯在符合计划⽣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