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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及递交宋晓吉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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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宋晓吉

主讲教师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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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不能随意更改。重要的项目或数字(工期、质量等级、价格等)未填写的,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只有一份,副本则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份数提供,同时要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全套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晰、应无随意地修改和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说明并加盖印鉴。

所有投标文件的签名及印鉴要齐全,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填报的投标文件应反复校核,保证分项和汇总计算均无错误。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整理、装订、密封,做好保密工作。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某百分比时,开具投标保函不要太早,以免泄露报价。

采用电子评标方式的,报送的电子书必须能够导入评标系统,否则将被视为废标。

认真对待招标文件中关于废标的条件,以免被判为无效标而前功尽弃。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可采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

不能再更改投标文件,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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